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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21年7月3日被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刑事拘留。7月8日,李某某的家属委托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刘雪萍律师为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在公安侦查阶段进行辩护。
刘雪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后到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了解案情,到秦州区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李某某,对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有了初步了解。刘雪萍律师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之后,认为本案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故立即向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对李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在羁押近30天后,仍拒绝取保候审。后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被提请到秦州区检察院进行批捕,刘雪萍律师立即向秦州区检察院提交了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请求秦州区检察院能够重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要求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秦州区检察院采纳了刘雪萍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对李某某进行取保候审。
通过本案,彰显了律师在刑事追诉、批捕程序中的辩护作用,也体现了辩护律师对于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作用。